評論:香港急需幼兒融合教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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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9日發表於「明報」)

■ 蔡蘇淑賢 (香港保護兒童會總幹事)

一九九四年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發表《塞拉曼加特殊教育宣言暨行動綱領》(以下簡稱《宣言》)推動融合教育,香港亦響應呼籲,一九九七年開始推行融合教育,然而一直以來只局限於中小學階段。研究已指出六歲以前是發展障礙的黃金介入時期,加上本港適齡幼兒入讀幼稚園的比率達百分百,在幼稚園向有發展障礙的幼兒給予適當支援,乃最有效協助途徑之一。由於及早識別、評估及介入是融合教育的成敗關鍵,《宣言》亦特別將幼稚園教育列為優先關注範圍。

根據政府的數據,目前本港二至六歲確診有發展障礙的幼兒可分為兩類,其一是正使用服務者,約六千多人;其二是正輪候復康服務者,約七千多人,合共接近一萬四千人。扣除了當中約一千七百人於特殊幼兒中心就讀,總數約一萬二千名有發展障礙幼兒於一般的幼稚園就讀。儘管普通幼稚園有大量有發展障礙學生,唯由於香港一直未有幼兒融合教育政策,教育局對幼稚園幾乎沒有任何支援。有發展障礙幼兒因此很難在幼稚園得到適當的協助,平白錯過了最有效扶助這些幼兒的大好機會,徒令問題惡化及延誤至小學。

更大的問題在於幼稚園有別於小學,沒有普及篩選以識別有發展困難的學生,這樣便無從做到及早識別。換言之,為數不少有發展障礙幼稚園學生因為沒有篩選機制,而未被發現,直至小一的普及篩選始為人知。這樣不單令這些幼兒錯過了及早識別及支援的機會,同時亦影響了正常的學與教過程。根據最近香港教育學院所進行的調查,這類經老師於日常觀察識別的懷疑個案每一百個學生當中,便有7.4名。幼稚園一般以十五位學生為一組,亦即是平均每組總有一位懷疑個案。

教育局以往還可以幼稚園教育全為私營為由,拒絕提供支援。然而,自從學券計劃推行以來,幼稚園教育已逐走向公營化。免費幼稚園教育委員會亦即將提交報告,料幼稚園教育公營化將進一步深化。教育局要向幼稚園提供支援,為有發展障礙學生提供合適的學習經歷,實在是義不容辭。

香港急需幼兒融合教育政策,以制訂整全規劃及調配充足資源,透過幼稚園令有發展障礙的幼兒及早獲得識別及享有適當且優質的學習經歷。免費幼稚園教育委員會應該將此納入報告之中,並敦促政府盡早推出支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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