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兒童節密碼,你懂嗎?

image_pdfimage_print

(2017年4月4日發表於《香港01》,網址:https://www.hk01.com/article/82098)

文:蔡蘇淑賢(香港保護兒童會總幹事)

兒童節密碼?4.4?6.1?還是11.20?都不是。

香港傳統上以4月4日為兒童節,若你在網上搜尋一下,不同的官員分別會在4月4日及6月1日(內地兒童節)開腔應節。然而,聯合國所訂的兒童節卻又是11月20日。如此說來,香港可以有3個兒童節﹗對的。不過,以香港目前的情況來說,3個兒童節也著實不夠。何解?

相比其他發達地區的同齡兒童,本港兒童的童年並不快樂,居住環境擠逼,活動空間狹窄,課業佔據兒童大部分時間及精力,逼使他們成為「考試奴隸」,接二連三的兒童自殺事件已經顯示現時政府的機制對兒童關注不足,且未能有效確保兒童福祉。兒童節的原意正正是藉此日增加對兒童的關注及促進兒童福祉,所以對香港而言,3個兒童節又怎會嫌多?最好365天都是兒童節,政府時時刻刻均以兒童為本,因此兒童節密碼應該是「兒童為本」才對。

港府尚未破解密碼

1996年英國向聯合國呈交有關《兒童權利公約》(《公約》)的執行報告,當中包括香港部分。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審議後,提出一系列建議,其中四點至為重要。第一,建議港府在制訂各項政策時,須同時評估兒童會受到的影響,以確保貫徹「兒童為本」(英文原文為”best interests of the child”),以回應《公約》第3條「所有關係兒童之事務,無論是由公私社會福利機構、法院、行政機關或立法機關作為,均應以兒童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海外不少國家實行「兒童影響評估」,亦源於此。第二,建議港府設立一個獨立機制,以專門監察有關兒童權利政策的推行情況,其後更具體指名為「兒童委員會」。第三,制訂一套周全的兒童策略。第四,建立中央數據收集系統,以便制訂及評估各項促進兒童權利的措施。二十年過去,其間港府再向聯合國提交兩次報告,而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亦再三提出上述四項建議,甚至用上「強烈建議」字眼,可惜港府仍然不動如山。政府一直宣稱重視兒童,但兒童的位置在哪裡?似乎「兒童為本」這個密碼,港府仍然未能破解。

「兒童委員會」以外…

候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其政綱中提出「考慮在政府內成立『兒童事務委員會』,匯聚相關政策局/部門和長期關心兒童權益的團體,聚焦處理兒童在成長中面對的問題。」雖然有團體對其性質存疑,然而筆者以為總算是港府二十年來踏出的第一步。至於其性質,有諸多海外經驗可作參考,例如英倫三島、比利時、丹麥、芬蘭、挪威、瑞典、紐西蘭及澳洲。只要政府誠心推動其事,吸納民間組織及專家的意見,以「兒童為本」為首要原則,相信要促成其事並不困難,反而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其餘三項建議尚未見眉目。

兒童影響評估

政府能否貫徹「兒童為本」行事,有賴有效機制支持。因此,不少國家均建立「兒童影響評估」機制,所有政策必需通過始可推行,例如英國、澳洲、瑞典及芬蘭。在香港,同類的機制有「家庭影響評估」。自2013年起,本港所有政策必須評估對家庭的影響。換言之,該類機制非不宜於香港,實只是港府對兒童的重視程度仍然不足。試想想,若有「兒童影響評估」機制,TSA一類措施便不會演化為操練。

兒童政策

香港沒有獨立的兒童政策,兒童的縱影只能散見於婦女政策、家庭政策及教育政策,令人感到兒童僅僅是家庭或者母親的附依,所謂「兒童最佳利益」往往淪為次要,這與《公約》第3條指明「以兒童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不符。因此,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不斷要求香港制訂全面的兒童政策。歐盟、英國及紐西蘭等國家已制訂有關兒童政策,內地亦有《兒童發展綱要》,香港在此處一片空白,實在有需要急起直追。

兒童數據庫

現時有關兒童的數據散佈於各公營部門,包括教育局、社會福利署、衛生署、醫管局、統計處及入境處等,這些資料欠缺統一收集標準及周期,部門之間的數據定義各異,時序不一,且大部分並不公開。雖民間團體嘗試整合運用(例如本會的《香港幼兒發展指標》),成效實在有限。當我們對兒童的基本狀況亦不了解時,又如何能夠制訂有效促進兒童福祉的政策?

讓每天都是兒童節

在4月4日的這一天,筆者希望候任特首林鄭月娥及即將上任的各司局官員能夠破解「兒童為本」這個兒童節的密碼,心繫兒童以行其事,讓香港的每一天都是兒童節。此外,亦盼望港府能徹實執行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的四項建議,並在下一次向聯合國呈交有關《公約》實際情況報告時,有正面及實質的交待。

Share

Author: winnie

Share This Post On

Submit a Comment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