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九成幼稚園反對1比600駐校社工方案

針對當局提出的1比600幼稚園駐校社工方案,本會聯同18個關注幼稚園駐校社工團體發起調查,詢問幼稚園及幼兒學校對相關服務的意見。調查結果顯示,91%的幼稚園認為當局提出「1社工對600學生」的方案未能滿足學校需要。以下為相關新聞稿:

 

新聞稿 (2018/4/15)

調查﹕九成幼稚園反對1600駐校社工方案

業界﹕要求21社工切合幼兒實施需要

19個關注幼稚園駐校社工團體發起調查,於復活節前(3月19至4月2日)向全港744間參加免費優質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及幼兒學校發出問卷,詢問有關財政預算案提出為幼稚園提供駐校社工服務的意見,一共有438間幼稚園(包括純半日、半曰及全日及長全日制幼兒學校)交回問卷,回覆率接近六成。

調查結果顯示,91%的幼稚園認為當局提出「1社工對600學生」的方案未能滿足學校需要。有64%的受訪幼稚園認為有效的支援需要最少每星期駐校3天或以上。

針對當局有意按每年實際學生人數分配社工服務資源,分別有91%及95%的幼稚園認為「無法保證細校學生獲得基本水平的服務」及「無法保證服務的穩定性」。

對於社工駐校時間不足所產生的影響,93%的幼稚園認為因此「影響個案跟進效率及成效」,91%認為會「影響家長的求助意欲」及89%認為「將未能及時協助處理危機」。

調查發言人香港保護兒童會總幹事蔡蘇淑賢認為調查充分反映業界反對1:600的方案,並指出目前幼稚園的學生中位數約為150,當局的方案意味1位社工須服務4間或以上的學校,較現時由營辦學校的社會服務機構自行設立的駐校社工服務更差,難以接受。

她續稱,至於以雙職家庭為主要服務對象的長全日制幼兒學校,多年實踐經驗證明對駐校社工服務需求尤其殷切,以支援家長育兒、及早介入有潛藏危機的家庭;但由於長全日制幼兒學校學生人數較少,倘以人數分配社工服務的資源,將會只能獲得較少服務,未能妥善給予最需要兒童及其家庭的支援,處境將最為嚴峻。

蔡蘇淑賢表示1校1社工是理想方案,但相信業界在現階段會較容易接受2校1社工作為過渡方案,這樣保證每一間幼稚園最基本能獲兩天的駐校社工服務,一些學生人數極多或者有特別需要的學校,可以在這個基礎上再增加資源。

發起團體之一香港非牟利幼稚園聯會主席盧愛蘭指出政府官員需要明白幼兒與中小學生不同,他們的語言發展未成熟,理解及表達能力有限,需要社工透過互動取得信任,持續觀察其情緒及行為,再與老師討論以確定其支援需要,是十分費時的工作。盧愛蘭同時認為一般家長不會主動向不熟悉的人尋求協助,尤其是涉及家庭事宜。若駐校社工只偶爾在學校出現,難以有效支援有需要家長,最終讓問題隱蔽及惡化。

教聯會副主席林翠玲認為社會或有誤解,以為駐校社工只需處理虐兒個案,其實不然。她進一步指出最近多宗涉嫌虐兒的事件已顯示普及預防工作十分重要,駐校社工需要跟進每一個有潛在支援需要的家庭,尤其是高危家庭,所以當局的方案其實不是1社工對600個學生,而是600個家庭,實在難以發揮有效的預防作用,恐怕亦不能及時跟進危機個案。

教協理事關淑玲校長指出,調查結果反映以收生人數分配社工服務並不理想,擔心幼稚園會因收生人數浮動而影響學校社工服務。目前中學以學校為單位獲配社工,小學則以班數計算社工或輔導資源,但也正朝一校一社工發展,她指出以學校為單位分配社工,有助幼稚園提供更穩定和深入的輔導服務。

社總幼兒教育社工服務關注組重申幼教社工服務對象是「幼兒及其家庭」,按現時家庭成員平均2.8人計算,1社工對600學生即等於一位社工需要服務1680人,絕非較中學1:1000更優越。關注組認為幼教社工服務作為一項以家庭為本、兒童為重的服務模式,不能以補救主導,而是需要透過跨專業協助,與學校共同建立正面關愛文化,結合校長、教師、家長、社工多方力量,投入時間,及早與學校、學生及家庭建立緊密關係,才能發揮教育、預防及介入等三層駐校社工服務的最大功能。因此,穩定而持續駐校的幼教社工服務是必須的,以一位社工最多駐兩所學校為原則方為理想。

 

 

19個關注團體名單

  1. 大埔及北區幼兒教育校長會
  2. 元朗區幼稚園校長會
  3. 屯門區幼稚園校長會
  4. 西貢區校長會
  5. 非牟利幼兒教育機構議會
  6. 香港幼兒教育人員協會
  7. 香港幼兒教育行政人員協會
  8. 香港幼稚園協會
  9. 香港社會工作人員協會
  10. 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幼兒教育社工服務關注組
  11. 香港非牟利幼稚園聯會
  12. 香港保護兒童會
  13. 香港基督教幼稚園教師會
  14. 香港教育大學幼兒教育碩士專業協會
  15. 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
  16. 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
  17. 荃灣及葵青區幼稚園校長會
  18. 教育評議會
  19. 港九新界幼稚園教育協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