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保護兒童免受父母禠奪生存的權利?

近年涉及父母攜子女自殺的個案有所增加,一個父親懷疑長期照顧智障的女兒而壓力太大,與女兒在家中開煤氣自殺;一位母親因精神困擾將女兒從商場七樓拋下, 然後自己躍下;綜援男女餓死三月個大兒嬰;青衣南發生媽媽年幼兒子跳橋慘劇;婦人在屯門家中先以安眠藥迷暈子女後再燒炭死亡;一名與8歲女兒相依為命的婦 人,情緒低落偕女兒在寓所燒炭自殺;以及東涌發生母親抱五歲女兒跳樓事件;這些個案正好揭示了並非所有家庭都是子女的安樂窩,部份竟成為一個傷害子女的地 方,令人痛心。

過去十年,家庭面對的壓力有增無減,而家庭本身的功能及凝聚家庭關係的能力越見削弱。部份父母遇上困難,竟選擇與年幼子女一起自殺,以為這就是愛的表現。 遇事的父母在那一剎那間覺得前無去路,生無可戀,自己走進死胡同裡;可能只是一刻被絕望的情緒吞噬,忘記生命的其他可能性。照顧和保護兒童,是父母的天 職,請不要讓自己的困擾一手抹煞子女的明天,請尊重他們是獨立的個體和生命,有自己的生存和發展權利;即使父母如何愛他們,他們的性命亦不應由父母所操 控,不應隨意被褫奪。

就以女兒在母親懷中跳樓的個案為例,五歲的幼兒已有足夠的智力去了解母親的危險行動,在生死攸關的一瞬間,她亦會困惑於為何一個愛自己的母親會將她置於如 斯危險及恐怖的境況。今次事件即使女童僥倖存活,也會為她的身體造成永久及嚴重的傷害,亦為孩子帶來一個畢生難忘的恐怖經歷,很大可能會患上創傷後遺症, 及對日後的人際信任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

母親在自殺前,並沒有向任何親友及社福團體尋求協助,正好揭示此類家庭難於向現有社區服務主動求助。期望政府會投放更多資源於現有不同的平台及網絡,提供預防、及早識別和介入問題的資源,好讓陷於困難的家庭易於求助,歇止家庭悲劇一再發生。

現時全港的中小學都設有駐校社工服務,卻忽略了兒童成長最具關鍵性的時期 – 六歲前幼兒對輔導專業支援的需要。現時幼兒的入學率達95%,且政府已設立近300間全日制的嬰兒園及幼兒中心、幼兒學校去支援雙職父母及有需要的家庭去 照顧及教育幼兒。這些學校及服務單位在日常服務中已與家長建立互信的關係及家長網絡,很輕易便接觸到很多隱藏的家庭問題。

從本會過往服務幼兒的經驗所見,五歲的幼兒絕對能夠感受家庭的壓力及父母情緒上的轉變。雖然幼兒未能以說話清楚表達自己的情緒,但幼師及輔導人員可藉著觀 察幼兒每日的表現及遊戲治療,加以引導,不難發現幼兒不尋常的家庭經歷。要是學校附設社工服務,提供專業支援,與老師作跨專業之協作,正視幼兒的情緒問題 及行為問題,及早識別和及早介入危機家庭,可有效地免去不必要的家庭悲劇發生。

香港保護兒童會因應需求的急切性,在十七間幼兒學校中選取了四間,自行投放資源於幼校社工服務上;此先導計劃已試行一年多,由於家長與校方關係密切,家長多願意倘開心窗,在最自然及信任的環境下接觸學校社工,不單提高求助的安全感和動力,亦有效減低標籤效應。

期望政府善用幼兒學校及幼兒中心這些已存在的網絡及平台,作為家庭問題的介入點,投放資源發展預防家庭問題、及早識別及介入高危家庭的工作;在潛藏危機的 家庭未曾惡化到不可處理的悲劇前,及早介入,避免家庭悲劇的發生,讓新生代在健康和合適的環境下成長,已是急不容緩了。

香港保護兒童會 總幹事 蔡蘇淑賢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