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購置社福處所勿因噎廢食

(2019年3月14日於《信報》發表  https://www1.hkej.com/dailynews/commentary/article/2080748/購置社福處所+勿因噎廢食)

文:蔡蘇淑賢(香港保護兒童會總幹事)

 

財政預算案公布政府將動用200億購買60個物業,作為130個社福設施。觀乎近日的討論,焦點大多在平均單價預算過高及擔心炒高樓市。筆者當然贊成監管公帑開支,亦同意公共政策需平衡各方利害;然而有關討論切勿錯誤聚焦,更忌因噎廢食,忘卻初衷。

 

服務縫隙遠超想像

隨著社會變化,社會服務需求日益增加,不少服務供求已嚴重失衡,幼兒、長者、康復……等等,比比皆是。以幼兒照顧服務為例,全港只有12間資助獨立幼兒中心提供約700個照顧2歲以下幼兒的服務名額,而全港適齡人口卻有10萬之眾。由於求遠大於供,母親在懷孕其間已需遞交申請。不過,即使有幸成功輪候,一般也要在嬰兒出生後9-15個月才能獲配名額。換言之,幼兒中心服務不能與母親的產假無縫銜接,令不少有需要的父母因而卻步,無奈尋求其他不理想的出路。究竟這個服務縫隙有多大?根據政府委託香港大學所進行的研究並獲政府接納的建議,政府應規劃30,247個名額。讀者不要以為自己看錯,縫隙之大實遠超公眾想像。現有的服務名額只佔其中2.5%,尚有97.5%的名額需要補回。

 

如何盡快追落後才是焦點

因此,如何以最短時間追回大落後應該才是討論焦點。目前追回大落後的主要障礙是缺乏合適處所,也就是「土地問題」。正如勞福局長羅致光所言,重新興建需時8至11年,遠水難救近火,且新建處所多位於新發展區,故此在時間及地點均有限制。政府有見及此,才在2013年推出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別計劃(簡稱「特別計劃」),務求加快增加極為短缺的社福設施。「特別計劃」收到43間機構提出63個項目,由於當中涉及多個程序,截至2017年12月底,只有3個項目已經完工並分階段投入服務。另有3個項目已進入建設階段,預期會在 2018-19年度或之前完成,63個項目完全投入服務恐要10年以上。換句話說,這些都只是中長期措施,不能解決當下供求已嚴重失衡的問題。

 

購買現成物業起碼達「雙效」

評估公共政策一般以三效作為標準,即「效果」(effectiveness)、「效率」(efficiency)及效益(Economy)。購買現成合適物業作社福用途在效果上不會較前兩項措施差,但在效率上卻有絕對優勢。至於評論政府所購物業是否具成本效益,恐怕言之過早。若一味擔心政府官員不夠精明會「買貴貨」,而否定這項短期措施,實形同因噎廢食,妄顧社會服務供應大落後的慘況,只會令普羅大眾更加無助。

 

需充份說明利害

政府任何作為或不作為皆會為公眾帶來好及壞的影響,良好公共政策的影響應是好大於壞。若論者只著眼於壞影響,既未顧及政策的好處,又未提出減少壞影響的建議,則無助推動更佳公共政策。試想想,法例讓響著警號的救護車有道路使用優先權,其他道路使用者需讓路。這種規定當然會為其他道路使用者帶來不便,但為甚麼大家都接受?因為大家充分明白救急為公眾帶來的好處遠遠大於短暫不便。

 

回到購置物業作社福用途一事上,正正就是部分論者未有充分明白社會服務以直接及間接方式為公眾帶來長遠而重大利益,亦不了解現時大落後的狀況正嚴重損害公眾利益,甚至忽視此乃短期措施,始提出異議。這實在需要當局及相關機構進一步說明,否則公眾只著眼政策的壞處,便令討論錯誤聚焦,無助改善目前慘況。

 

最後,筆者希望公眾多關注社會服務大落後的狀況,並提出更多嶄新構思,以加快回應社會需要。此外,亦期望政府拿出魄力,縮短中長期措施的推行時間,以填補巨大的服務縫隙,令香港幼有所養,老有所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