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別讓最脆弱的幼兒得到最少支援

(2018年12月18日於《立場新聞》發表 https://thestandnews.com/society/別讓最脆弱的幼兒得到最少支援/)

文:蔡蘇淑賢(香港保護兒童會總幹事)

最近,政府公布《幼兒照顧服務的長遠發展研究總結報告》(《報告》),並向立法會提交改善幼兒照顧服務措施的建議。環顧鄰近地區,香港的幼兒照顧服務起步較早,1976 年已通過《幼兒服務條例》(《條例》)及《幼兒服務規例》(《規例》)予以嚴格監管;其發展幾經起伏後,至近十數年卻幾乎停滯不前。隨著社會變遷,家庭結構改變,以及對幼兒發展有進一步認識,公眾對幼兒照顧服務有更大的需求及要求。今當局能夠回應社會所求,實是美事。不過,整個《報告》及政府建議的焦點均在日間幼兒中心,而支援最脆弱幼兒的住宿幼兒中心卻被排除在外,令人感到憂慮。

住宿院舍同為幼兒中心卻被排除

《報告》指出現時香港幼兒中心的合資格人員與幼兒比例低於研究所納入比較的地區,建議從現時的 1:14(2-3 歲服務)及 1:8(2 歲以下服務)分別降低至 1:11 及 1:6,並持續改善。當局接納《報告》的改善人手比例,並表示將於明年實行,有關額外人手比例的開支,政府全數資助。幼兒住宿院舍同是註冊幼兒中心,並一樣受《條例》及《規例》受監管,究竟會否同樣受惠?當局在立法會回答議員提問時沒有正面回答,只說明目前已向有關院舍增撥資源改善人力,其人手比例幾乎達到《報告》所建議的比例,並表示會檢討來年的人力比例。

最脆弱的幼兒在院舍

幼兒本身脆弱,而在院舍的幼兒乃當中最脆弱及最不被關心的一群。雖然幼兒住宿院舍由非政府機構營運,但所有住宿幼兒均為當局認為不適合在家照顧者,並透過家庭服務社工轉介至住宿院舍 24 小時照顧。以全港最大的一所幼兒住宿院舍為例,當中 65% 幼兒的父母為濫藥者、懷疑虐兒、涉及家暴或者缺乏定期產檢等等,因此多數住宿院舍的幼兒均體弱、過輕或有其他健康問題,例如慢性和嚴重呼吸問題、嚴重濕疹及心臓健康問題等。此外,有 42% 幼兒已評估為發展遲緩或有發展障礙,需要額外支援。

院舍人手比 70 年代更差

換言之,與一般幼兒中心不同,幼兒住宿院舍除要支援幼兒的一般發展需要外,亦要提供補救性支援,在在需要額外人手。《幼兒服務規例》在 1976 年最初通過時,幼兒住宿院舍的人手比例是全天候不分日夜 1:6,1980 年時修訂後,倒退至日間 1:8,夜間 1:12,且沒有日間嬰兒園的幼兒助理支援。現時當局建議將一般幼兒中心的人手比例降至 1:6,有評論指只是回到 1976 水平。不過,住宿幼兒院舍不單未能回到 1976 年,甚至比 1976 年更差。香港是一個享有高度發展水平的地區,照顧最脆弱幼兒的服務標準竟不比上世紀 70 年代,實在叫人情何以堪?

1976年《幼兒服務規例》有關人手比例之條文

分階段持續改善

公共政策往往牽一髮而動全身,故在作出改變時,官員往往採取循序漸進方式,以免因缺乏全面考慮而產生惡果,實可理解。可是,當局至少須確認住宿幼兒院舍在人手及軟硬設施上較一般幼兒中心有更大需要,並訂立時間表分階段將水平改善至高於 1976 年的水平,符合現代標準。然而,若當局任由幼兒住宿院舍長期處於低服務標準運作,而無所作為,令最脆弱的幼兒得不到合適支援,不單有負社會所託,亦必為日後帶來更大的社會成本,禍及未來。

最後,筆者寄語當局:「不要遺忘最脆弱幼兒的急切需要,即使再難,也要迎難而上予以足夠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