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2014 年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修訂)(第2 號)規例》呈交立法會小組委員會的意見書

香港保護兒童會作為關心兒童福祉及全港最大,每日照顧超過1500名36個月以下嬰幼兒的飲食及日常生活的非政府機構,十分關注政府對母乳代用品的規管。對於政府諮詢規管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配方產品及預先包裝食物的營養成分組合及營養標籤。本會有以下意見:

儘快通過規管 保障嬰幼兒健康

本會支持政府立法規管供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的配方產品和預先包裝食物的營養成分組合及標籤。本會認同是次《修訂規例》可填補現時營養標籤制度不適用於 供36個月以下兒童的奶粉及食品的漏洞,以保障36個月以下嬰幼兒的健康。事實上,食物安全中心於二零一二年對六十三種嬰兒配方產品進行調查,已發現其中 七款產品含碘量低於食物法典委員會訂明的含量,更遠低於世界衛生組織建議的碘攝取量。調查突顯立法規管的必要性,更應儘快通過規例修訂,以保障嬰幼兒健 康。

加強公眾教育工作

由於現時一般普羅大眾,包括家長對營養成分掌握不多,在選擇嬰幼兒配方產品和預先包裝食物時,未有任何準確及客觀的資訊讓他們作出合適選擇。規例修訂後相 信能夠有助公眾了解各項產品的營養成分,協助家長作出合宜選擇。在規例修訂後,本會要求政府應採取全面的公眾教育,(尤其對低收入、新移民及少數族裔的家 長),協助普羅大眾認識母乳才是嬰兒的最佳食品,並教育他們正確地了解各樣食用配方產品及預先包裝食物的營養成分,懂得解讀有關的營養標籤,及如何選擇合 適、具質素又安全的產品,以保障幼兒健康。

儘快落實《香港守則》

《2014 年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修訂)(第2 號)規例》中曾提及鑑於規管聲稱的事宜十分複雜和具爭議性,決定在較後階段才處理規管聲稱的事宜。可是由於本港現時缺乏廣告及銷售規管,奶粉製造商和分銷 商利用舖天蓋地的廣告,選擇性地披露兒童成長、營養需要及各樣奶粉添加成份的非全面研究或數據,以誇大奶粉的效益。消費者委員會更早於 2011 年已指出不少的廣告標榜的添加營養,不但需進一步研究才能証實其臨床效用,部份更可能帶有誤導或誇大成份。這此失實的宣稱誘使家長過份依賴奶粉,錯失適時 配合嬰幼兒不同發展需要,誘導幼兒建立良好飲食及生活習慣的契機;甚或被誤導作出不利幼兒發展的飲食選擇,損害兒童現在及長遠的健康。

在現時沒有良好的監管制度下,無論嬰幼兒、家長及提供幼兒照顧服務的機構均成為這誇大、誤導或失實奶粉宣稱及宣傳的受害者。因此本會促請政府應儘快落實 《香港守則》,規管36 月以下嬰幼兒的食品及奶粉,以便消費者能在獲得全面及符合事實的資訊下,作出適當的選擇,以保障嬰幼兒健康。

蔡蘇淑賢
香港保護兒童會總幹事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