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用錯外傭教錯仔之二]幼兒大小肌訓練不足 依賴外傭誰之過?

(2017年 9月8日發表於「香港01」,編輯改題為《三、四歲仲要餵?「港孩」不是外傭的錯》,網址: https://www.hk01.com/article/115770)
文:蔡蘇淑賢(香港保護兒童會總幹事)

 

香港有超過35萬外傭,而育有幼兒的家庭聘用外傭的比率超過三成。隨著雙職家庭增加,不少外傭已實際成為幼兒的主要照顧者。外傭的主要職務訂明是處理家務,因此外傭的職前訓練集中家居清潔及烹調,對兒童照顧及發展往往一無所知。部分家長基於認識不足或工作繁忙,不單將清潔煮飯等家務事宜交予外傭,甚至將大部分育兒責任託付,對幼兒帶來諸多不良後果。這種「用錯外傭教錯仔」現象,此系列將一一探討。

嬰幼兒成長口訣

一看二聽三抬頭,四撐五抓六翻身,七坐八爬九扶站,十學扶走捏小物,一歲說話會邁步。二歲跑跳上下樓,吃飯坐盆會洗手。三歲歌舞騎小車,畫畫折紙搓泥球,辨色數數認形狀,待人接物有禮貌,穿脫鞋襪和衣褲。
 
這個不知從何時流傳下來的「口訣」,粗略描述了嬰幼兒各階段的成長指標。

不過,這個指標在今時今日的香港未必完全適用。你看三、四歲仍走路不穩,甚至未能自行進食者仍大有人在。前者明顯是大肌肉及平衡力的發展較弱,而後者則是小手肌及手眼協調未成熟。這只能歸因於家長沒有好好配合孩子兩歲以前的發展需要,而提供合適的照顧。

港孩不是外傭的錯

同事知我打算寫這個主題,不斷提醒不要將問題過份歸咎於外傭。是的,「港孩」並不是外傭煉成的,而是將育兒責任過份外判給非專業照顧者的父母所造成的,而外傭只是其中最常見的非專業照顧者。外傭既要負責家務,又要照顧孩子,加上缺乏育兒知識及文化差異,往往為求快速完成被託付的工作,不經意地用了不良的方法去照顧孩子。因此,外傭對三、四歲的孩子繼續餵食,而不讓孩子自行用餐具進食;外出則抱起孩子或者讓其坐嬰兒車,不讓孩子自行走路。因為這樣便可用最短時間完成最多的工作,而且較不會遭到孩子投訴。事實上,上述情況亦見於部分由祖父母(甚至父母)照顧的孩子身上,不過祖父母多數是基於溺愛孩子,而非為了節省時間或避免投訴。

最近在網上看見一則幼稚園通告,內容關於該校正推行健康生活計劃,其中兩個推介的體能活動是「不以嬰兒車代步」及「讓孩子自行穿著衣服」。由此可見,幼稚園正受到「港孩」問題的困擾,這都是因照顧不當所造成的。

專業照顧是怎樣的?

看到這裡,讀者或者會問﹕

那麼專業的照顧會怎樣?

專業的照顧就是以促進嬰幼兒的發展為目標,按其成長所需提供適當的生活環境及刺激。以大肌肉發展為例,孩子到了3-6個月,幼兒工作員便會將孩子俯伏在滾筒上,並在滾筒前放一個玩具吸引孩子向前伸手觸摸,再輕輕把孩子向前滾動,這樣可以刺激其背部肌肉運用及加強四肢伸展的能力 。

刺激孩子背部肌肉運用及加強四肢伸展的能力。

當孩子到7-12個月,幼兒工作員便會以玩具吸引孩子爬行,並按需要配合梯級或斜台增加爬行的難度,這活動需要孩子運用雙手及雙腳的左右協調,有助發展其四肢動作協調能力,為扶站作好準備 。

當孩子到7-12個月,幼兒工作員便會以玩具吸引孩子爬行梯級或斜台。

依賴外傭照顧孩子的家長們,試試回想一下,你的外傭可曾懂得這樣設計日常活動來配合孩子的成長需要?還是常常將孩子困在狹窄的網床或者遊戲欄(Playpens)內玩耍,或讓孩子獨個兒坐在高椅上看XXX美語動畫?

若期望外傭要設計可刺激孩子成長的活動,對在另一個文化成長且缺乏專業照顧訓練的外傭而言,實在是「不可能的任務」﹗

家長照顧孩子的三點要訣

既然難以依賴外傭,讀者或會問﹕

那家長應該如何照顧孩子?

家長應該注意以下三點:

1. 了解孩子不同階段的成長指標:光是上述的口訣當然不足夠,需要多看高質資料及諮詢專業人士;

2. 在生活上給予適當的生活環境及剌激:雖然家中未必有像嬰兒園的專業設備,但往往在家中作少許改動,亦能營造適切的環境。此外,應該給予孩子適當的大小肌肉及認知刺激,並讓孩子有更多機會探索及嘗試自理;

3. 親力親為:家長的育兒責任無可推卸,不可過份外判。即使使用嬰兒園服務的家長,上述1及2亦必不可少。未有使用嬰兒園服務的家長,便更需要多加努力,為嬰幼兒營造一個有利他們成長的日常流程及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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