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幼稚園業界的質素保證架構、規管及長遠發展」文件

2015年5月14日各立法會研究落實免費幼稚園教育小組委員會發出

教育局於2015年5月向立法會研究落實免費幼稚園教育小組委員會發出文件(CB(4)977/14-15(02))簡述免費幼稚園教育委員會對質素保證架構及規管的看法,本會有下列回應﹕

及透明值得商

Paper_20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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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透露有意見認為「委員會的建議如被政府所接受,政府資助有可能會大幅增加,因此幼稚園的管治及透明度均須予以加強。」本會認為上述意見值得商榷,原因有四﹕

未見建議,何來大幅增加資助?

上述意見乃基於一項假設,即「委員會的建議如被政府所接受,政府資助有可能會大幅增加」,然而委員會的建議未見公布,資助水平及方式未有定案,最終政府是否會接納亦為未知之數,又何來政府資助會大幅增加?若政府沒有大幅增加資助,則幼稚園的管治及透明度便無需加強?

公營模式監管私營?

文件所提出的意見,似有將公營中小學的一套監管制度置於幼稚園之上。問題在於政府全面資助官津中小學,其實質為公營;而教育局提供的文件卻一直未承諾全面資助非牟利幼稚園,尤其是全日制/長全日制幼稚園,並一直指稱其為私營。將公營的制度置於私營之上,明顯並不合適。

透明度已較公營中小學為高

一如文件所指出,「質素保證架構有效推動幼稚園的持續發展,並提高香港幼稚園教育的質素」。目前所有接受學券的幼稚園均需接受為期兩天半至三天半的外評,其質素評核報告更會於網上公開讓公眾下載及瀏覽。比對政府全面資助的官津中小學,儘管每校的學生及教職員人數遠較幼稚園為多,但亦只接受四至五天的外評。公眾要閱讀其校外評核報告則只能通過教育局向有關學校索閱,惟學校仍可決定是否公開該校的報告。簡而言之,目前對幼稚園的質素監察機制已較公營中小學為嚴格,而且透明度更高。

幼稚園實行小中學模式的校董會存在困難

文件指出「每所幼稚園均應設立角色與職能明確的校董會,負責監察幼稚園的管理及運作」,並包括校長、辦學團體代表、家長、教師及獨立人士。這樣的安排儼然是中小學的法團校董會模式,就幼稚園的情況而言,運作上十分困難。幼稚園的規模遠較中小學為細,中小學學生數百,教職員少則數十,多則過百,幼稚園小校3-6歲學生人數只有數十,全體職員僅有數人;無論在行政,抑或財政上均無力應付籌組及支援這種形式的校董會。

 需嚴格限制外界觀察員資格

文件指出「有意見認為加入一名外界觀察員可促進幼稚園校長與教師的專業發展及交流」,本會認為需嚴格限制外界觀察員資格,包括﹕

  1. 具豐富幼兒教育經驗或幼兒教育服務管理經驗;
  2. 沒有擔任任何幼稚園或其辦學團體的受薪或非受薪職位。

為了獲得更公正的評核,建立機制讓受評核的幼稚園對該位獲提名擔任外界觀察員的人士有提出反對的機會。

額外收費監管機制需與業界取得共識

文件指出有意見認為「政府應考慮進一步加強有關收取費用及雜費方面的規定及指引」,本會認為除非政府全面資助幼稚園,否則額外向家長收費是無可避免的。目前已有一套機制監管幼稚園收費,有關機制可以進行檢討。唯在檢討之時,政府應考慮不同營運模式開支的差異,就收費項目及水平與業界討論及取得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