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港童無得玩 調查:家長少帶孩子到遊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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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7日新聞稿

港童無得玩 調查:家長少帶孩子到遊樂場

香港保護兒童會今年舉辦了暑期實習計劃,邀請3名來自香港大學及香港教育大學的學生,以「公共遊樂場與兒童發展」為主題進行研究。實習生在6月至7月期間設計出一套問卷,並到訪港九新界共6個具代表性的大型公共兒童遊樂場,成功訪問202位帶同2-12歲兒童的家長(包括父母及祖父母)對遊樂場設施的認識及兒童使用遊樂場的情況。

是次調查發現,即使在暑假黃金期,本地家長帶兒童到遊樂場遊玩的次數也偏少,逗留時間亦較短,兒童較少機會在遊樂場結識玩伴及進行團體遊戲。四成半受訪家長過去一個月到遊樂場的次數只得4次或以下;逾六成家長表示,平均在遊樂場的逗留時間不足1小時。調查團隊表示,由於調查在遊樂場進行,所以未能接觸那些從來不帶子女到遊樂場的家長。若作全港性調查,到訪遊樂場的平均數字肯定會大幅降低。

調查亦顯示,母親是主要帶兒童到遊樂場玩耍的人,逾七成受訪家長為母親,父親僅佔不足三成,即使只統計周末(非工作日)的情況,比例亦是相若。數字反映母親仍是主要的照顧者,而父親陪伴孩子進行戶外遊戲的角色較為薄弱。

調查又發現,大部分家長(尤其是祖父母),並不了解在遊樂場玩樂對兒童發展的重要性。訪問員在現場抽出3種遊樂設施的圖卡,要求家長回答該設施對兒童發展的好處,在3條問題當中,受訪父母平均只答對1條,祖父母更只答對半條。對兒童發展需要缺乏認知,或是本地家長不熱衷帶孩子到遊樂場玩耍的原因之一。

香港保護兒童會總幹事蔡蘇淑賢表示,本港父母往往對玩樂促進兒童發展的積極作用欠缺認識,而且過於著重子女的學業成績,「勤有功,戲無益」觀念仍然根深柢固。她指出,兒童玩樂權利受兒童權利公約保護,當局除了提供免費及方便的公共遊樂設施外,亦需要更主動、積極教育家長玩樂對兒童發展的重要性。

專注研究幼兒遊戲的東華學院人文學院教授鄭佩華認為,香港的遊樂場設置未夠兒童友善,只有固定構件,難以促進不同年齢羣的孩子創造屬於自己的新遊戲,亦即近年外地強調的自由遊戲(Free Play)。此外,家長對孩子到遊樂場玩耍的作用缺乏認識,只為了讓孩子「放電」,忽視對孩子腦部、心理、情绪及羣性的發展。她認為當局可以從改善遊樂場設置著手,同時要讓公眾知悉遊樂場對兒童的全人發展具有良好作用。

相關圖表:

https://goo.gl/7kWo7p

3名負責是次調查的實習生分別為: (左至右)香港教育大學的萬同學、吳同學及香港大學的楊同學。

 

研究計劃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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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wi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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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omments

  1. 請問有無幾個例子可以說明遊戲玩法及其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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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不同的遊樂場設施對兒童發展有不同的功能, 在此簡單舉例:
      – 盪鞦韆可以給予前庭刺激, 訓練孩子的平衡力;
      – 攀爬架可以訓練孩子的手眼協調及大小肌肉發展;
      – 沙池除了有助大小肌肉發展, 亦對兒童發揮創意及培養認知能力有幫助;
      – 氹氹轉除了刺激前庭, 亦是愈多人玩愈有趣的遊戲, 可以鼓勵孩子合作, 有利於社交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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