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個幼教及社福團體回應財政預算

本會早前聯同另外19個團體發出共同聲明,促請政府在即將公布的財政預算案中,為幼稚園/幼兒學校提供駐校社工。其後財政司司長公布財政預算案,提出透過獎券基金撥款約五億推出三年先導計劃,分階段為所有幼稚園提供社工服務。本會聯同另外19個團體就此作出回應,對政府未有承諾達到二校一駐校社工的標準表示失望。新聞稿如下。

新聞稿 (28/02/2018)

財政預算案會透過獎券基金撥款約五億推出三年先導計劃,分階段為所有幼稚園提供社工服務。早前要求政府在財政預算案起碼為每兩所幼稚園提供一位駐校社工的20個幼教及社福團體,發言人蔡蘇淑賢表示歡迎政府預留款項正面回應社會訴求,但對於未有承諾達到二校一駐校社工的標準表示失望。她認為政府應盡快與業界商討如何建立有效的駐幼稚園社工服務模式,讓服務得以盡早順利推行。

參與團體之一非牟利幼兒教育機構議會,主席曾甘秀雲認為預算案未有說明有關細節,並認為服務應不低於2校1社工的標準。她同時指出駐幼稚園社工服務的質與量同樣重要,希望當局有足夠資源承託,讓服務可聘請有經驗的社工,否則難以達到保護幼兒及預防家庭問題的效果。幼兒教育社工服務關注組認為當局應參考中學模式,社工服務應以駐校形式提供,尤其是需要專業督導支援,而服務亦需要有穩定性,否則重蹈小學的覆轍。

20個來自幼兒教育界及社會服務界團體2月12日發出共同聲明,促請政府在今天公布的財政預算案中,為每兩所幼稚園/幼兒學校提供一位駐校社工,從而建立普及預防、早期識別及早期支援的機制及相關服務配套,保護每一位幼兒。其後,政府各級官員公開場合表示難以做到「一校一社工」,但會研究提供相應社工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