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1日發表於《信報》教育講論
http://iknow.hkej.com/php/article.detail.php?aid=16441
■ 蔡蘇淑賢 (支援幼兒特殊學習需要關注聯席)
「免費幼稚園教育委員會」(簡稱「委員會」)不久前發表了報告,為香港未來的幼兒教育提出建議。委員會訂下5項原則作為政策制定的基礎,平等及多元 為其中兩項,平等即「所有3至6歲兒童應有平等的機會接受優質幼稚園教育」;而多元則指「兒童在能力和背景上的多元性應得到尊重及關顧,通過不同的運作模 式、支援方式、課程設計、學習環境等,讓他們的潛能得以發揮」。究竟在未來的幼兒教育政策中,如何確保有特殊學習需要(SEN)的幼兒有平等機會獲得優質教育,實是值得深入研究的議題。
「免費幼稚園教育委員會」報告提出不少劃時代建議,包括摒棄學券、確認全日制/長全日制需要更多資助及增加全日制學額比率等,然而在確保有特殊學習需要幼兒有平等機會獲優質教育方面着實令人感到十分失望。
報告用了少於5%的篇幅闡述相關的內容,建議僅一頁,當中並無綱領性或策略性的項目,除了重複政府早已公布的加強評估及復康服務外,較為實質的建議僅有兩項,即提供在職培訓提升幼師照顧不同學習需要學童的能力,以及設立一個跨部門平台以交換意見。
不過,兩項建議均未能觸及核心問題。目前最大的問題在於缺乏幼兒融合教育政策,在沒有政策及相關資源的配合下,學校難以建立共融文化,絕大部分有特殊學習需要幼兒的學與教得不到適切支援,亦無社工作個案輔導及跟進,但報告對此卻無着墨。
現時的復康服務分為3類,中度至嚴重者會安排入讀特殊幼兒中心,輕度者則由「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及「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兼收弱能兒童計劃」(簡稱「兼收計 劃」)提供支援。一般幼稚園取錄的有特殊學習需要學生主要來自後兩類,而當中只有「兼收計劃」的學生會有駐校專職人員因應學童的情況與其班主任擬定合作計 劃。而正使用「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服務的學童,在學校的學與教完全沒有相應支援。此外,除非家長主動向學校披露,否則學校無從知悉這類學童確診有特殊學 習需要,當然亦無從給予協助。
問題的嚴重性亦源於尚未確診懷疑個案,這類個案不單沒有任何復康服務,甚至尚未輪候評估,但這並不表示學校毋須照顧他們的特殊需要。然而,這類個案的數目並不在少數。根據香港保護兒童會與香港教育學院去年的全港性調查,這類個案有超過1萬人,約佔整體幼稚園學生 7%。確診與懷疑個案相加,也就超過2萬人,而當中大部分沒得到合適的學與教支援,亦無社工跟進,這樣又如何保證他們有平等機會獲得優質教育?
純粹為老師提供在職培訓及設立跨部門平台便能扭轉上述劣勢?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學校需要共融文化,家長及幼兒需要專業輔導及個案跟進,便要有專人負責。再者要讓復康訓練與日常的課堂活動彼此配合而不是各自割裂,始能產生協同效應,亦需要當中有人協調及指導。若當局能向幼稚園提供駐校社工及額外一位具特教經驗的老師,相信將大大紓緩上述問題。
雖然報告並無提出這些建議,但政府仍值得採取上述措施。原因在於6歲以前是黃金介入期,讓不同的支援服務發揮最大效用能讓幼兒早日回到正軌,亦避免了日後要加強介入的高昂成本,肯定是一個幼兒及社會雙贏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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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幼兒特殊學習需要關注聯席
由二十個團體組成的關注組織,當中包括家長組織、幼稚園團體、幼師組織、辦學團體、各區幼稚園校長會及相關關注團體等。
聯席成員﹕(按筆劃序)
- SEN RIGHTS
- 大埔及北區幼兒教育校長會
- 元朗區幼稚園校長會
- 屯門區幼稚園校長會
- 香港小童群益會
- 香港幼兒教育人員協會
- 香港幼稚園協會
- 香港非牟利幼稚園聯會
- 香港保護兒童會
- 香港基督教播道會聯會社會服務辦事處
- 香港教育學院幼師校友會
- 香港路德會社會服務處幼兒園組
- 香港路德會基督教教育委員會
- 特殊學習需要權益聯會
- 荃灣及葵青區幼稚園校長會
- 教育眼
- 聖雅各福群會
- 學前弱能兒童家長會
- 關注特殊教育權益家長大聯盟
- 關注學童發展權利聯席
蔡蘇淑賢:香港保護兒童會總幹事暨17間幼兒學校校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