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需要更主動支援有特殊需要幼兒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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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10日發表於輔仁網)

■ 蔡蘇淑賢 (香港保護兒童會總幹事)

社會對支援有特殊需要幼兒的訴求日趨強烈,今年的施政報告最終提出要以「及早識別及早介入」方式加強支援,政府能作出正面回應當然可喜,然而本文卻要指出其所提出的措施既非真正的「及早識別及早介入」,亦未能有效解決問題。

真正的「及早識別與及早介入」是以主動(proactive)方式找出高風險的學生,並主動作出早期支援。而特首所提出的「及早識別」僅是充實進行評估的人手,背後用意乃縮短輪候評估時間,實質是只加快評估。其所謂「及早介入」亦僅是在任期內增加資助幼兒康復名額1400個,加快輪候服務的時間。換言之,其所提出的措施只是被動式(passive)的加快評估及加快復康服務提供而已。

不過,單純以這種被動式回應永遠無法妥善處理問題。目前最大的問題在於現有機制是等待有特殊需要的學生自動浮現,評估及復康服務始被動對應。換句話說,評估及復康服務要應對的往往是情況已惡化的個案,這樣無論是服務成本、抑或日後的社會成本均十分高昂,對有特殊需要的幼兒更十分不利。

由於現時幼稚園沒有任何專業支援作普及篩選,亦沒有駐校社工,因此很多個案尚未能進入轉介系統,包括老師懷疑個案、家長憂慮標籤效應而暫時未能轉介的個案及經過多重且漫長轉介過程中流失的個案等等。根據香港教育學院的調查,老師懷疑有發展困難的幼稚園學生,全港約有一萬二千名1。這些「潛水」個案在目前的制度下並未能得到任何支援。在日積月累下,情況不斷惡化,最終令學童、家長及社會受損。因此,前期的篩選及介入,與後期的評估及復康同樣重要,但前者往往備受忽略。

儘管現時中小學的校本支援模式受到諸多批評,但在小一推行的「普及篩選」及中小學採用以學校為中心的「先支援後評估」策略是值得引入幼兒教育階段的。原因在於其較能將上述「因等待而失敗」(Wait-to-Fail)的局面扭轉為「支援及評估並進」,更接近「及早識別、及早介入」的模式。小一學生經過「普及篩選」後,有特殊需要的學生數目增加了兩倍有餘,這種主動出擊方式顯然較上述的「守株待兔」方式更能防範於未燃。「先支援後評估」當然較現時的「先等評估後等支援」更能盡早協助有需要學生,不致因支援延誤而情況惡化。

若特首希望在這項議題上有所表現,應該導向政府改變現有思維,提出更主動支援有特殊需要幼兒的政策。

1.    香港保護兒童會. 新聞稿﹕全港七分一幼稚園學生有發展困難. 2014. http://research.hkspc.org/?p=153. Accessed December 12,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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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adminyc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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