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幼兒照顧服務之二﹕公眾用不起的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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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7日於《思考香港》發表  https://www.thinkhk.com/article/2019-07/17/35408.html )

文:蔡蘇淑賢(香港保護兒童會總幹事)

 

前文〈幼兒照顧服務之一﹕真的有扶貧效果嗎?〉,闡述本港的資助獨立幼兒中心收費高昂,因此難以發揮扶貧效果。究竟香港的所謂資助幼兒照顧服務有幾貴?收費水平應訂在那裡才算合理?本文嘗試探討一下。

一般家庭「用唔起」的公共服務

國際上一般以三項指標檢視幼兒教育及照顧政策,即質素(Quality)、可及程度(Accessibility)及可負擔程度(Affordability),政府最近推出的三項措施(詳見前文)明顯走對方向。可惜政府只改善質素與可及程度,卻未有具體計劃處理可負擔程度問題。公共服務應該以一般普羅大眾為主要服務對象,並由政府負擔大部分成本,否則一般市民根本「用唔起」。倘若出現其收費水平已非一般家庭所能負擔,此等服務還算是公共服務嗎? 

筆者嘗試將資助獨立幼兒中心、長全日幼兒學校及長者日間護理中心的政府資助金額,用者自付金額及自付佔總成本比率作比較。表一顯示長全日幼兒學校的自付比率為18%,與受資助大學通過學費收回成本的目標比率一致(雖然近年均低於此數),而受社會福利署資助的長者日間護理中心更低至9%。反觀,資助獨立幼兒中心的自付比率卻為77%。政府在2019/20的財政預算已預備將政府資助金額增加至每月$3,376,假設家長自付金額不變,自付比率仍佔62%。這無論如何也與大眾所認知的公共服務有很大距離,更像是自負盈虧服務。為甚麼以其他群組為對象的公共服務,政府願意承擔大部分,甚至全部的成本,唯獨幼兒照顧服務仍由家長負擔大部分成本?這實在需要當局給予合理的解說。

合理的自付水平

究竟甚麼才是合理的自付水平?正如上文所說,目標就是讓家長可負擔,「俾得起」才能有「用」與「不用」服務的選擇,否則根本無選擇可言。具體而言,可以參考兩個水平。其一是長全日幼兒學校實際自付比率及資助大學學費目標比率,即18%。其二是其他已發展地區的情況,這些國家與香港一樣面對人口老化及勞動力減少的問題。經濟發展暨合作組織(OECD)統計38個已發展國家的數據,比較他們的家長在幼兒照顧服務中的自付費用佔雙職家庭平均收入比率(註1),結果顯示中位比率為5%,其中韓國更低至1.8%。若以5%的雙職家庭收入計算,香港的資助獨立幼兒中心收費應為$1,420 (註2),約佔總成本的16%(註3),這個比率與資助大學目前實際收回成本比率極接近(註4)。

若將資助獨立幼兒中心的收費訂在佔總成本的16-18%,以目前的水平而言則介乎$1,420-$1,604之間。這個收費水平不單與公共服務之名相稱,亦肯定能令育有嬰幼兒的基層家長有真正的選擇,亦能夠有效發揮扶貧作用。因由而衍生的額外公共開支,以中位數計算($1,512),則只較2019/20原來的預算僅僅多4,800萬而已。

四千八百萬一舉三得

勞福局長在網誌表明家庭支援及愛護兒童是現屆政府施政的重點,亦因此才推出一系列改善幼兒照顧服務的措施。若服務在質及量上有所提升,但市民卻因費用高昂而卻步,則有關政策便不能達到預期目標。然而,區區4,800萬便能反敗為勝,不單能夠支援家庭,促進幼兒成長,更有扶貧效果。一舉三得,政府何樂而不為?

 

註釋

註1﹕此處的雙職家庭收入定義為1人全職,另1位為半職(67%薪金)。

註2﹕此處以2018年第2季25-34歲就業人士每月入息中位數$17,000計算,計算公式為$17,000×1.67×0.05。

註3﹕以2019/20年新人手比例計算(1:6)

註4﹕根據「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的《高等教育界別學費政策研究報告》,2014/15的成本收回率為 16.9%,2015/16約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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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michel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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