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保護香港兒童受淫褻物品的荼毒

就淫褻物品審裁處就兩份雜誌《壹週刊》及《東方新地》刊登大量經處的疑似女星裸照的審裁,評定為「老少咸宜」的第一類「既非淫褻亦非不雅」物品。香港保護兒童會對此裁決表示強列反對。

政府如何保護兒童?

香港保護兒童會總幹事蔡蘇淑賢女士嘆謂,今次兩本周刊以第一類物品的身份,進一步將淫褻相片從網上鋪天蓋地透過印刷媒體擴散開去,政府及有關部門務必修改現時法例機制,禁止媒體以增加銷售量為大前題,而摒棄社會責任。

縱使該批相片三點不露,但內文繪聲繪影,與三級片小電影及春宮圖無異,對兒童的荼毒同樣嚴重。但由於現時法例漏洞,以致這些疑似女星裸照,可在不露點的情 況下,列入「第一類物品」,成為家庭刊物,「大無私樣」擺放家中,不用套上有警告字的膠袋;若父母一個不留神,沒有好好收藏這些雜誌,後果尤如父母與子女 不起分享小電影。期望政府檢討現有的條例是否合乎時宜,並作出適當的修改。

父母如何保護兒童?

蔡蘇淑賢女士亦指出中國人對性觀念較西方人保守,本來難於啟齒的性話題,變相成為公眾茶餘飯後的專題。父母跟親友以旁觀者的角度傳閱分享照片,於公眾地方 評頭品足相片中人的動作及細節,高談闊論藝人的多角戀及糾纏不清的人物關係,這個揭秘行為一迅間成為主流文化。父母責無旁貸的指駡偶像個人的操守和行為對 社會及其子女的影響。可有留意,身邊的子女,或鄰家小孩,亦同樣以旁觀者的角度留意你的言行,因為父母亦是子女的模仿對象。

由於上網已成為香港成人及兒童生活的一部份,父母亦無法禁止兒童私底下取得及觀看這些照片。我們希望父母亦會作出適當行動,避免孩子受淫褻物品荼毒:

(1) 孩子是充滿好奇心,故此父母應按子女年齡,與他們作出正面討論,不應逃避,亦不要擔心如何啟齒,積極面對問題核心;

(2) 主動與子女討論問題,包括婚前性行為、祟拜偶像、性教育、品德教育、網絡道德,知情權、對當事人及私隱的尊重;

(3) 父母亦是孩子模仿的對象,留心自已的言行,對子女的影響同樣深遠。

幼兒及青少年對性知識及道德觀尚未發展成熟,父母、傳媒、政府及社區各界人士理應合力保護孩子,免受淫褻物品的荼毒,建立正確的性觀念。

香港保護兒童會 總幹事 蔡蘇淑賢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