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用中小學課託思考幼兒課託:危!

(2018年12月8日於《立場新聞》發表  https://thestandnews.com/society/用中小學課託思考幼兒課託 – 危/ )

文:蔡蘇淑賢(香港保護兒童會總幹事)

 

扶貧委員會剛發表《2017 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其中一個焦點是有兒童家庭的貧窮率較去年上升。近日,勞福局長羅致光在電台談及幼兒的課餘託管需要,其所透露的訊息令人感到當局正考慮以服務券形式(簡稱「課託券」)資助有 6 歲以下幼兒的基層家庭使用課餘託管服務,以釋放這些家庭的勞動力增加收入,從而達到扶貧效果。究竟是否可行?

要回答上述問題,可分三個層次處理,其一是目前的服務縫隙何在?其二是有哪些可行方案?其三,服務券是否最合適?

服務縫隙

幼兒課餘託管顧名思義乃幼兒課餘仍有託管的需要,就香港的情況而言,乃針對 2 至 6 歲在學的幼兒。由於 2 歲以下的幼兒中心服務名額嚴重不足,所以也就幾乎沒有所謂「課後」的情況。本港的幼稚園可分為半日制、短全日制及長全日制,入讀長全日制幼稚園的幼兒因其學校原初設計乃支援雙職家庭,其開放時間為朝 8 晚 6,並附設有延長服務時間至晚上 7 或 8 時,星期六上午也照常開放,且全年只有十多廿天的學校假期,基本上已配合在職家長上班時間及日數。

不過,「長全日」學額很少,只有約二萬餘,適齡人口卻是 23 萬人。在杯水車薪的情況下,不少有需要雙職的家長唯有退而求其次,選擇短全日制幼稚園。由於這類幼稚園的服務時間一般為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半,每年學校假期多達 90 天,若父母均全職便會出現接送困難,然而現時課託服務對象一般僅限中小學生,這樣便出現服務縫隙。

幼兒課託是可行方案嗎?

根據政府新聞處的資料,勞福局的構思似乎是在幼稚園推行課餘託管服務,讓學生在課後就地解決託管需要,學校的環境及設施無疑既合適又安全;若聘用合資格幼師以合適人手比例提供服務,相信質素亦有保證。表面上這個方案似乎十分可行,然而在實際運作上卻困難重重。首先,要支援父母全職工作,除了提供課後託管外,課前託管亦同樣重要,長假期的託管更不可少,否則是難以支援全職家長的,尤其是教育水平較低從事非技術性工種的家長,他們的工種往往是工作時間較長,同時假期較少。試問有多少合適他們的全職工作崗位每年有八、九十天年假,週末雙休,而上班時間又只介乎朝 9 至晚 6 時之間?其次,幼稚園能夠調整人手予以配合也成疑問。其三,課前及課後的託管也需要供餐,除了影響幼稚園正常運作外,衛生及營養問題亦需關注。

明眼人讀到此處,相信已看到上述模式不就是「長全日制幼稚園」嗎?既然已有現存服務,只要擴充便可即時回應需求,為何仍要大費周章開展困難重重的新服務?這個問題需要由政府自行回答。筆者只知道自 2005 年「協調學前服務」之後,便一直沒有再新增一所「長全日」,亦正因如此,才會出現上述的服務縫隙。

服務券最合適?

此外,勞福局的政策目標是希望透過服務券資助基層家庭購買課託服務,從而釋放他們的勞動力增加收入脫貧。前提當然是有合適服務讓他們購買,而他們又因此找到更高收入的工作。問題是現時市場根本便沒有這些服務,而用服務券帶動市場供應,政府根本無從規劃。由於每年家長的需求多寡不一樣,一旦營運者認為不具成本效益,便會停止服務,所以服務亦供應不穩定,屆時難道要有需要的家長為孩子轉校?再者,市場化形式運作亦意味政府不能對服務標準有太多要求,服務質素及範圍是否足以回應家長雙全職(尤其是低收入家庭)的需要便成疑問。

用中小學課託思考幼兒課託:危!

幼兒遠較中小學生脆弱,且表達及認知能力有限,不單需要更安全及穩定的環境,同時亦需要更具專業質素的人員提供服務,並受更嚴格規管。現時針對小學生的課餘託管服務,正正由於以市場化運作,不單名額不足,質素亦十分參差,人手比例差距甚大,甚至未有規管營運機構聘用前線人員的資歷。若當局以營運中小學課託思維籌劃幼兒課託服務,肯定更是危機處處,不可不察。

幼兒課託是無事生事

政府早於上世紀 80 年代大力發展兼具幼兒教育及照顧功能的幼兒中心服務(也就是如今的「長全日制幼稚園」),全面承託雙職家長需要。由於 2005 年當局凍結「長全日制幼稚園」服務發展,才造成今天的局面。因此,只要恢復「長全日制幼稚園」的發展,提供充足學額,讓有需要的家長使用服務,問題自然消失。今不單捨近求遠,甚至將幼兒福祉放在不確定的市場運作之上,實在令人憂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