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教育局在幼稚園融合教育的角色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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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5日發表於「獨立媒體」)

■ 蔡蘇淑賢 (香港保護兒童會總幹事)

如何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近年成為教育界關注焦點之一。而為了支援這些學生,教育局設立特殊學校,且在中小學推行融合教育,除了津助,尚有校本教育心理服務提供評估、輔導及培訓等。此外,當局亦為老師提供不同層級的相關培訓。中小學的融合教育開支去年為10.8億元,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人數接近34,000人,人均開支約32,000元。而本年度有關開支預算為12.4億,較去年增加1.56億(14.5%)。

幼稚園的情況又如何?儘管幼兒教育並不屬於強迫教育範圍,且幼稚園皆屬私營性質,但本港適齡幼兒的入學率達百分百,而所有本港的幼稚園均根據《教育條例》註冊,受教育局規管。即使以往由社會福利署管轄的幼兒中心,在2005/6年亦透過「協調學前服務」撥交教育局屬下的「幼稚園及幼兒中心聯合辦事處」管轄。因此,幼稚園屬於教育局的管轄範圍,實是無容置疑。

目前約有12,000位確診有特殊需要的2至6歲幼兒於一般幼稚園就讀,但教育局對支援幼稚園融合教育的開支幾乎是零。雖然有1,860幼稚園暨幼兒中心的兼收弱能兒童計劃(簡稱「兼收」)名額,但此乃屬於社會福利署的復康服務,而非教育局所提供的教育支援。而即使扣除這些「兼收」名額,仍有超過一萬名有特殊需要的幼稚園學生沒有從教育局得到任何支援,這尚未包括香港教育學院剛公布約12,000名教師懷疑有特殊需要的學生。教育局作為本港教育的主責政府部門,其在幼稚園融合教育的角色在哪裡?

比較教育局公布的小一及小二就讀於主流學校各類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數字,顯示超過86%智障、自閉症、肢體傷殘、視障及聽障的學生已於小一入學前已被發現,但超過93%的有特殊學習困難、注意力不足/過度活躍症的學生要至小一的普及篩選始被識別,而這三類學生的數目佔整體小二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總數64%以上。這三類症狀只要有合適的篩選工具,在幼稚園階段已可識別,毋需延至小一,甚至小二。

在幼兒階段能夠有效及早識別及支援有特殊需要的幼童,遠較之延至小學、甚至中學,效果更佳,且成本更低。由於幼稚園師生比例遠低於中小學,而且學生每天均由同一位老師帶領進行學習活動,故更容易識別及支援有特殊需要的學生。換言之,若教育局在幼稚園階段已經透過普及篩選識別有特殊需要的學生,促進家長按納評估, 以便學生及早進入社署的學前復康服務及支緩低收入兒童的體制; 並同時在校內主動為懷疑及確診個案提供早期介入及學與教支緩,不單令有需要的學生早日獲得協助,亦必為教育局節省在小中學的融合教育開支。

教育局有需要將融合教育推前至幼兒教育階段,向幼稚園提供普及篩選工具及各種相關支援措施。免費幼稚園教育政策已經如箭在絃,幼稚園勢必進一步公營化,目前實在是合適時機讓教育局在幼稚園融合教育扮演更積極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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