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改善防止虐待兒童機制」向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提交之意見書

image_pdfimage_print

香港保護兒童會於2018年1月18日,向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就如何改善防止虐待兒童機制提交了意見書。意見書提出多項建議,撮要如下:

1. 推行普及預防工作
預防勝於治療,政府應從幼兒階段做起,在各區盡早設立親子資源中心,提升家長的親職技巧,改善親子關係及舒緩親職壓力。

2. 篩選及支援高危家庭
透過學校及相關服務,根據虐兒危險因素篩選高危家庭,重點關顧,並及早提供支援。此外,政府可以開展研究建立篩選高危家庭機制的可能性。

3. 兒童事務委員會全面檢視保護兒童系統

政府已展開成立兒童事務委員會事宜,未來兒童事務委員會的首要工作之一應為全面檢視保護兒童系統,提出改善建議及敦促政府實行。

4. 恢復以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為主軸的支援模式

針對支援力度日益薄弱的問題,政府應該恢復以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為主軸,其他社會服務為輔的支援模式,才能保證虐兒個案得到充份、及時及專業支援。

5. 全面為小學及幼稚園提供與中學相當的駐校社工服務

香港適齡兒童入讀幼稚園及小學的比率達百分百,因此幼稚園及小學是一個合適的平台在上述三個層面提供支援。駐校社工在中學已實行多年,其扮演的功能及角色,與教師的分工及互補協作,成效已被肯定。政府應該全面為小學及幼稚園提供與中學相當的駐校社工服務,讓家長能夠在最自然、最直接、最易接觸、而且最低標籤效應的環境下,尋求社工協助。

6. 提倡「以及人之幼」的關愛文化

政府應該確認兒童是社會的共同資產,保護兒童應該是全社會的責任,並提倡「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關愛文化。再好的識別及呈報虐兒機制亦有缺漏的可能,但只要上述文化得以確立,各方便會積極「包位」,填補機制上的細小空隙。即將成立的兒童事務委員會應將此事列為重點工作項目之一。

7. 大幅增加2歲以下資助獨立幼兒中心名額

鑒於大部分2歲以下虐兒個案為疏忽照顧,而根據美國國家受傷預防及控制中心的文件,高質的幼兒照顧服務可有助防止虐兒事件。目前本港2歲以下資助獨立幼兒中心名額只有區區七百餘個,適齡人口卻有10萬之眾。如政府能大量增加其名額,肯定有助減少疏忽照顧的虐兒個案。

8. 增加兒童住宿服務名額

鑒於虐兒個案日增,兒童住宿服務的需求亦隨之增加。政府有必要增加兒童住宿服務的名額,從而為有需要的兒童提供保護。此外,現時住宿服務的服務標準落後,亦需一拼改善。

9. 方便易用的實務操作手冊

目前《處理虐待兒童個案程序指引》是一份超過350頁的文件,操作並不容易。政府有需要在該指引的基礎上制訂一份方便易用的實務操作手冊,當中可包含初步評估檢核表、流程圖及操作程序等等,並提供適當培訓予前線幼師、社工及其他相關人士。

下載意見書全文

 

 

Share

Author: winnie

Share This Post On

Submit a Comment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